稳定币免税时代终结:法国一票之差开征兑换税,新加坡同日关上收益之门

稳定币免税时代终结:法国一票之差开征兑换税,新加坡同日关上收益之门

欧洲第一个主要经济体把稳定币兑换当作应税事件,亚洲最审慎的监管者把稳定币锁进支付工具。10 月 16 日同一天,两大市场的稳定币监管同时踩下油门。

文章解读

稳定币的监管坐标正在全球同步改写。法国国民议会 10 月 16 日以 38 票对 37 票通过修正案 I-3898,取消加密资产兑换为 MiCA 合规稳定币时的税收递延,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按 31.4% 统一税率征税;同一天,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关闭 P015-2026 咨询,拟将稳定币发行牌照、100% 储备、按面值赎回与利息禁令写入《支付服务法》。叠加美国 OCC 署长 Gould 10 月 15 日宣布 GENIUS 法案最终规则将在 10 月底前落地,稳定币正在被重新定义为支付工具:兑换被征税、收益被禁止、发行被许可。对从业者而言,稳定币的”税务中性”假设与”收益附加”设计,都需要重新审视。

法国:38 比 37,稳定币兑换不再是”免税中转站”

10 月 16 日,法国国民议会在 2027 年预算案一读中以 38 票赞成、37 票反对、25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由议员 Nicolas Sansu 及 16 名共同提案人提出的修正案 I-3898(现场仅 100 名议员到场)。修正案修改《税法》第 150 VH bis 条,规定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任何加密资产兑换为 MiCA 第 3 条定义的电子货币代币(EMT)的行为一律视为应税处置,哪怕资金从未离开链上、从未兑换成欧元。

这打破了法国运行多年的行业默契。现行税制下,加密资产之间的互换(无现金调整)享受资本利得税递延,投资者把比特币或以太坊兑换成稳定币避险时并不触发纳税义务,只有提现到法币时才计税。修正案的本质,是把”兑换为受监管稳定币”在法律上等同于”出售变现”。公共账目部长 David Amiel 在辩论中公开呼吁撤回该修正案,理由是实施难度过高,界定适用代币范围、追踪加密资产组合内的再平衡都需要更多研究。但议会依然以一票之差通过了它。

税率沿用现行 31.4% 的统一税制(12.8% 个人所得税加 18.6% 社会缴款),修正案本身未设定新税率。计算方式也一并改写:应税所得等于处置收入减去所售资产的购置成本,同一种类资产按加权平均成本计算;2027 年前购置的资产,可选择按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组合总成本分摊,该选择在首次申报后不可撤销。一个直观的算例:持有成本 6,000 欧元的比特币兑换成市值 10,000 欧元的 USDC,浮盈 4,000 欧元,即刻产生约 1,256 欧元的税单,而投资人手里没有欧元现金。对频繁交易者、套利者和把稳定币当作低波动”停泊资产”的 DeFi 用户而言,每一次转入受监管稳定币都会成为一个潜在的应税事件。

“An exchange in which the seller receives electronic money tokens (EMT), as defined by MiCA, would lose that deferral. A swap would become a taxable event even when no euro is received.”
– Journal du Coin, 对法国国民议会修正案 I-3898 的解读, 2026 年 10 月

修正案最值得注意的边界,是它用 MiCA 的资产定义而非发行商授权作为征税条件。这意味着只有受监管的单币种稳定币(USDC、EURC)落在税网之内,而 USDT 这类未获 MiCA 授权的代币反而被排除在外。Chainalysis 的分析据此警告:税差会把成交量推向不受监管的渠道,产生与立法意图相反的激励。这并非法国第一次尝试:10 月 7 日财政委员会已通过内容相同的委员会修正案 I-CF1826,此次是它在全会层面的翻版。修正案目前只完成了一读,还需在 10 月 20 日预算第一部分表决、11 月 17 日全案表决,并接受参议院审议。尚未成法,但方向已经清晰。法国的动作呼应了英意先行者:英国与意大利此前已立法将稳定币兑换纳入应税范围,法国的加入让这一趋势在欧盟内部加速扩散。

新加坡:同一天,稳定币被锁进”支付工具”的笼子

几乎在同一时刻,MAS 关闭了咨询文件 P015-2026 的意见征集窗口(9 月 1 日发布、10 月 16 日截止),计划通过修订《支付服务法》(PS Act)2019,把稳定币框架从政策文件变成成文法。该框架源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的首次咨询和 2023 年 8 月 15 日发布的最终回应,覆盖在新加坡发行、与新加坡元或任一 G10 货币挂钩的单一货币稳定币(SCS)。本次立法修订的核心,是在现有受监管支付服务清单中新增”稳定币发行服务”类别,没有牌照的实体不得自称发行 MAS 监管稳定币,不得使用”MAS-regulated stablecoin”标签。

与牌照配套的是四层硬约束。其一,储备资产始终不得低于流通代币面值的 100%,逐日盯市,存放于新加坡持牌金融机构或可比海外司法管辖区合格托管人的隔离账户,不得与发行人自有资产混同;其二,持有人享有按面值赎回的直接法律请求权,发行人须在 MAS 规定的时限内以挂钩货币完成赎回;其三,发行 MAS 监管稳定币的机构原则上不得同时从事其他受监管业务;其四,也是最关键的一条,禁止发行人就持有人持有的稳定币支付利息、收益或任何形式的回报。

利息禁令的逻辑很直接:付息会让稳定币滑向”类存款”产品,从而落入银行监管的范畴,并侵蚀稳定币作为支付工具的属性。MAS 自 2022 年起就多次表态,稳定币应作为中性的交换媒介运作,而非与银行存款或货币市场基金竞争的投资产品。违反禁令的发行人会失去 MAS 监管地位,实际上被禁止在新加坡以受监管稳定币的名义营销。监管局还建议在《支付服务法》下增加系统性指定权,无论稳定币在新加坡境内还是境外发行,只要构成系统性风险,MAS 均可将其指定为系统性稳定币并施加强化要求。

咨询文件还留下两个悬而未决的关键点。一是现金与银行存款在储备中的最低占比:MAS 引用英国与欧盟已采用或计划采用的范围,非系统性稳定币约 5%-30%、系统性稳定币约 40%-60%,但并未设定自己的门槛,而是公开征求市场意见。二是稳定币收益的边界:禁令是否延伸至间接形式的收益,如与第三方平台的收入分成、可兑换现金的忠诚积分、与持有期限挂钩的空投,MAS 没有给出实质重于形式的测试标准,这一空白对全球发行方意义重大。MAS 还提出允许由新加坡实体与外国发行者联合发行的稳定币在风险充分缓释后取得资格,并正在考虑在可比海外监管框架下有限认可少量外国稳定币,主要面向跨境批发用途。

MAS 副局长何恒心(Ho Hern Shin)在 9 月 1 日发布咨询时表示:”拟议的立法修订将落实一个鼓励负责任的金融创新的稳定币框架。随着资产代币化势头走高,可信且监管良好的稳定币可以成为代币化金融市场中可靠的结算资产。”她同时说明,MAS 监管标签不是背书,不代表央行担保、不消除赎回风险、也不构成存款保险。这一表态与框架本身一样克制:新加坡在给稳定币”合法身份”的同时,刻意把它定义为一种有约束的支付工具,而非投资品。

司法管辖区 稳定币兑换税 利息/收益禁令 关键节点
法国 拟征 31.4%(I-3898,2027/1/1) 未提出 10/20 预算表决、11/17 全案表决
新加坡 不适用 拟全面禁止(P015-2026) 10/16 咨询关闭,待成文法修订
美国 不适用 GENIUS 法案禁止(OCC 最终规则 10 月底前) 2027/1/18 生效或最终规则后 120 天
英国 已立法纳入应税范围 监管框架禁止 2027 年授权截止
意大利 已立法纳入应税范围 未明确 先行者之一

信号合流:稳定币正在从”类资产”变成”类货币”

把法国、新加坡与美国 OCC 的三条动态放在同一时间轴上看,一个结构性判断浮现出来:稳定币监管的范式正在从”资产监管”切换到”货币监管”。资产监管关心的是披露、托管与投资者保护;货币监管关心的则是支付工具的三性,即价值稳定、可自由兑换、不含投机收益。法国在税收端消灭”兑换避税”,新加坡在行为端消灭”持币收益”,美国在发行端落实”100% 储备 + 禁止利息”,这些方向指向同一个终点:稳定币回归支付工具的本来面目。

对行业而言,这意味着稳定币业务模型的底层假设正在失效。过去几年,稳定币发行方和 DeFi 协议把”持有稳定币生息”当作核心卖点,从 Coinbase 的 USDC 奖励到各种”收益稳定币”协议,本质上都是在把支付工具包装成收益产品。法国税改直接惩罚这种包装:每一次把浮盈资产转入稳定币停泊都要缴税;MAS 禁令直接禁止这种包装:任何形式的利息、返利、质押奖励、促销性回报都在禁止之列;美国 GENIUS 法案则在联邦层面确立了同一原则。多家监管机构不约而同地得出同一个结论:稳定币不是货币市场基金的替代品。

边界问题同样值得关注。法国税改只覆盖 MiCA 合规稳定币(USDC、EURC),反而放过了 USDT 等不合规代币,这是一个危险的激励错位:合规反而被征税,不合规反而免税。Chainalysis 已就此发出警告。而在新加坡,MAS 尚未明确收益禁令的边界是否覆盖间接收益形式,也未给出储备现金占比的最终门槛。这些模糊地带,正是未来几个月全球发行方合规团队最需要盯住的变量。叠加 10 月 20 日法国预算表决与 SEC Reg Crypto Assets 意见截止同日到来的巧合,未来两周将密集验证这一监管转向的最终形态。

对从业者的一些启示

1
“税务中性”假设已经失效,产品设计要把税务前置
法国修正案如果通过,每一次转入受监管稳定币都会触发 31.4% 的税单。对 DAO、加密基金和以稳定币做资金管理的企业而言,把资产轮转到 USDC 避险将产生真实的现金流冲击:100 万欧元的治理代币转入 USDC,会在没有欧元现金的情况下产生约 30 万欧元的税负。产品团队需要重新评估稳定币在资金链路中的位置,税务团队需要为”非变现处置”建立测算模型。

2
稳定币”生息”模式正在全球范围内被系统性地关停
美国 GENIUS 法案、新加坡 P015-2026 与法国税改在同一个月内形成合力,稳定币的”收益附加”被普遍定义为对支付工具属性的侵蚀。任何依赖稳定币生息作为用户激励的产品,无论是发行方奖励、DeFi 收益池还是钱包返利,都需要在 2027 年之前找到替代的用户价值主张。新加坡的空白点值得利用:间接收益形式(忠诚积分、收入分成、空投)是否落入禁令尚未明确,但”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方向意味着擦边设计终将被堵住。

3
“MAS 监管稳定币”标签即将成为亚洲市场的合规分水岭
新加坡把发行牌照、100% 储备、按面值赎回写进成文法后,没有牌照的稳定币将退回”数字支付代币”身份并受 DPT 消费者保护限制(禁止激励、禁止融资杠杆、禁止本地信用卡支付)。对计划以新加坡为枢纽的发行方,稳定币发行服务牌照应在立法落地前启动准备;对跨境结算业务,MAS 的外国稳定币认可路径值得跟踪,它有机会成为亚洲版的”合规稳定币白名单”。

4
监管时间表进入密集兑现期,未来两周是关键窗口
10 月 19 日美国财政部 GENIUS 法案征求意见截止、10 月 20 日法国预算表决与 SEC Reg Crypto Assets 意见截止同日到期、10 月底 OCC 最终规则落地、11 月 30 日新加坡 FIDReC 咨询截止(P017-2026,拟将稳定币发行牌照纳入纠纷解决机制)。这些节点的结果将共同决定稳定币监管的最终形态。从业者应把 10 月 16 日法国与新加坡的”双响”视为全球监管转向的信号,而不是孤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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